荆宜两地法院异地强制腾退房屋

荆门日报 2023-04-28 14:29:30


(资料图片)

本报讯(通讯员杨宏元 卢梦)4月6日,荆门市两级人民法院联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,对宜昌市夷陵区一处以房抵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,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,顺利执结一起跨时6年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。

2015年5月,董某、陈某以登记在二人名下的房屋为担保向蒋某借款25万元,后因董某、陈某逾期还款,蒋某将二人诉至法院。2016年11月26日,掇刀区人民法院判令董某、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蒋某偿还本金25万元及逾期利息等。判决生效后,董某、陈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。

2017年4月,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立案后向董某、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,经调查董某、陈某有一处位于宜昌市夷陵区、面积约176.9m"2的两层建筑可供执行,其上设定有第三人的抵押权。在掇刀区人民法院的反复协调下,经蒋某与该第三人协商,该第三人向法院出具《同意解除抵押声明书》,声明法院依法拍卖、变卖案涉房屋,所得价款偿还蒋某债务后,其立即按法院要求及时、无条件解除抵押,以便相关权利人及时办理过户手续。2018年9月29日,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该不动产,并启动对该不动产的司法拍卖程序。

案涉房产经两次司法拍卖,均以流拍告终。去年3月28日,蒋某同意接受以该房抵偿董某、陈某所欠债务,并补足差价款149975元汇入法院账户。

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房抵债裁定后,执行法官多次对董某、陈某进行释法说理,并到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腾房公告,督促限期搬离。虽经多番劝告,董某、陈某仍不履行。今年4月,掇刀区人民法院决定强制腾退该房屋。

4月6日早7点,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掇刀区人民法院、东宝区人民法院32名执行人员和法警驱车奔赴120余公里外的腾房现场。执行干警来到陈某家中,对其进行最后一次劝告,陈某仍拒绝搬离房屋。随后,警戒安全组干警将陈某带离现场,清点组干警及搬运人员进场后有序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装运。腾退过程中,执行干警对现场全程录像,并对周围群众进行释法说理,有效保障腾退工作顺利开展。

当天下午,陈某在执行法官的劝说、教育下接受房屋腾退的事实,办好领款手续,执行法官也将腾退物品交付陈某及其家人认领、清点。

至此,这件跨度长达6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,荆宜两地法院有力协作,排除重重困难果断腾退房屋,以实际行动打消了人民群众对“抵债房”“法拍房”难以交付的顾虑,保证了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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